市外事办内设 6个处室:
(一)人事秘书处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档案、保密、办公自动化、内宾接待、安全保卫;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翻译系列职称考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职工福利、国有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二)因公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承办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出访及往来港澳的申请,受权审核或审批上述团组和人员的因公出国境事项,出具任务批件,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签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出国证明;承办市领导出访的有关事项;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对违反规定者进行相应的处理或报告有关部门查处;负责专办员管理、培训工作;审核、审批我市各单位非经济方面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申请,办理签证通知函电;审批、办理有关赴港、澳事宜,并承办国务院港澳办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领事处
负责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交涉事宜;负责联系、交涉和办理相关领事业务,接待驻华使馆官员和驻沪、穗的外国领事官员,处理或协调有关单位处理重大涉外事件和涉及外国人管理的重要事项;办理领事认证;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归口协调和管理在厦外国留学生、实习生及外资企业的外方人员以及与外国人相关的涉外事项;归口管理外国驻厦总领事馆的中方雇员;指导境外企业驻厦代表处中方雇员的管理工作。
(四)新闻处
根据《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来厦采访的邀请、报批手续;负责归口管理来厦采访的外国记者;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有关稿件的翻译和现场翻译;负责信息上报、组织协调外事调研;负责审核重要涉外新闻报道。
(五)亚非处
负责我市与亚、非、拉地区地方政府及重要机构、人士的交往与联系;负责邀请和接待亚、非、拉地区来访的重要团组和人士;负责亚、非、拉地区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调研,为我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参与策划我市与上述地区的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在亚洲侧重加大对日工作力度,突出对日交流与合作;在非洲侧重推动“走出去”战略的贯彻实施。
(六)欧美处
负责我市与欧洲、美洲、大洋洲地区地方政府及重要机构、人士的交往与联系;负责我市在欧洲(特别是在申根协议签署国)、美洲、大洋洲地区的友好城市的开拓;多邀请欧美地区的国宾和高级别团组和人士来厦访问;在欧洲和美国侧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收更多跨国公司来厦投资;掌握我国对欧洲、美洲、大洋洲地区各国的外交政策,指导、协调全市与上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事宜等。
(七)挂靠单位:厦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简称市友协办,处级建制)
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对外民间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我市民间组织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民间文化艺术团体和文化艺术届人士,进行友好访问,举办演出和展览。积极拓展民间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协助政府外事部门做好我市同外国友城或友好关系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在外事部门的指导下归口综合友城和对外民间交流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其他有关厦门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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