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份以来,美方以保卫国土安全及防范非法移民为由改变签证政策,美驻华使领馆要求我持因公普通护照申请人全部接受面谈,美签证官要对申请赴美人员进行面谈后再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同时,美方还通过面谈了解申请人赴美理由是否正当、合理;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在美期间的花费;申请人能否证明其在中国有很强的约束力促使其赴美后按期返回中国。根据美国法律要求,每位申请人都事先被假设有移民倾向,直至申请人出示足够证明推翻这种假设。
根据以上情况,我赴美领馆接受面谈人员需认真做好面谈前准备以便获取签证。因面谈时间由美驻华使领馆随机安排,我办建议赴美团组需提前 10星期做好团组的审批工作,以确保团组签证的顺利进行。涉及到重要科技领域及敏感教育人员的赴美签证申请,美方要报回国内进行审核,所需时间比一般团组更长。我办特别提醒赴美人员不得同时持用因公、因私两种护照申请签证。
以下是面谈注意事项:
1、接受面谈者请提前30分钟到达领馆。
2、参加面谈的申请人应能进行简单的英语会话;应熟悉出访任务的内容,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能向美方提供足够的有关邀请方及本人的信息,如自己在何地、何单位、从事何种工作;能够令人信服地向美方证实本人所从事的工作与出访任务有直接关系。
3、确实不懂英语者,亦可用中文交流,但对在美期间如何解决交流中的语言问题应有明确说法,如聘用翻译等。同时应向美方强调自己参与此次访问的重要性。
4、向美方提供的个人、单位信息均须真实,尤其是以往赴美签证记录情况,比如有否被拒签等。向美方递交材料中有关内容应相互一致,因此类疏忽会引起美方的疑虑而造成拒签。
5、在出访事宜上与邀请单位保持正常联系,并告邀请方,美驻华使领馆可能对此出访活动进行调查,请对方做好接受查询的准备。
6、企业人员对本企业的有关情况事先应做充分的了解与准备,如资产、进出口规模、经营产品、银行资信、纳税情况等,面谈中可向美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我市最近因公赴美国参展团组较多,接受面谈人员可准备一些书面材料,如参展的摊位证明、付费凭证、展品已运出的有关证明、与美方经贸往来的函件、有关本企业的基本情况等,以便必要时向美方提供。
因公赴美渠道是我市与美国开展交流的主渠道。我市为因公出国
人员申办美国签证而出具的照会具有政府担保性质。因此,持因公普通护照面谈人员应不卑不亢,自信、有礼有节地回答问题,不必紧张,不要答非所问,切勿回答“我不知道”。同时, 要注意保守国家、单位及商业机密 。面谈时要注意着装整洁大方。等候时不要大声喧哗,如未能获签,也要沉着冷静,表示遗憾即可,不必大声吵闹。签证完后即可离开场地,不要再和同团人员大声交流。
面谈中可能会涉及的问题:
1、详细的访美目的,有何实质性内容,出访要解决的问题。
2、接待单位基本情况,如何与对方联系上的,与对方的基本往来情况。
3、申请人基本情况(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年限、收入、任职、工作内容等),为何被选派出国,有何非你莫属的理由,有否出国旅行的经历等。
4、家庭情况(配偶、子女情况),本人及家庭的财产情况。
5、申请人单位基本情况,企业人员要准备介绍企业的资料;公务人员会问及所辖区域的人口、面积、经济情况等。
6、如何解决语言问题,可提供本人语言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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